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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陆得海同志颁发奖金决定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文件


盐义字〔20139


关于给陆得海同志颁发奖金决定


陆得海,男,汉族,1964年128日生,盐都区郭猛镇三湾村二组村民。

2013年121日下午,家住盐都区郭猛镇民强村的邵汉全骑电动自行车,前往自家的麦田施肥。途中因年老体衰,寒风刺骨,不慎跌倒滑进河中。路过此地的陆得海听到呼救声,发现邵汉全在河中挣扎,不顾天寒地冻纵身跳进河里,抓住老人的衣服,用尽全力将老人拉到河边,老人成功获救。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为陆得海同志颁发奖金,以资鼓励。希望陆得海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见义勇为工作中再创佳绩。


2013年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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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相关县市区公安(分)局、见义勇为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