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李曜维等9名同志的决定
发布:admin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8日 点击数: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文件
盐义字〔2014〕9号
关于表彰李曜维等9名同志的决定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抚恤暂行办法》的规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研究决定为李曜维等9人颁发见义勇为证书,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李曜维 滨海县碧水绿都小区40幢 2单元103室居民
姚士明 阜宁县新沟镇新沟村五组1号村民
王 兵 盐都区大冈镇同桂村三组108号村民
李海院 射阳县新坍镇新潮村五组118号村民
孟庆胜 滨海县大套乡同心村四组3号村民
王 建 滨海县蔡桥镇德胜村五组58号村民
顾方培 东台市新街镇街北村一组724号村民
缪建平 东台市新街镇方东村四组372号村民
周学兵 建湖县上冈镇新冈路天泉酒庄业主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