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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出台奖励 举报、制止犯罪有功人员暂行办法

2014年1231日,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制定出台《奖励举报、制止犯罪有功人员暂行办法》。从201511日起,凡向公安机关举报犯罪线索,协助破获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以及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或有效制止重大犯罪行为的社会群众,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将视情给予50050000元奖励。以奖励聚民力,以小安积大安,激发社会群众投身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平安共建、平安共亨的氛围。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4年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