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表彰奖励>>正文内容

关于为姚士群等9名同志发放见义勇为奖金的决定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文件



盐义字〔20146



关于为姚士群等9名同志发放

见义勇为奖金的决定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抚恤暂行办法》的规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研究决定:

一、授予姚士群等5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分别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

姚士群 阜宁县金沙湖城管执法大队队员

薛友禄 阜宁县供电公司施庄供电所职工

陈瑞银 亭湖区便仓镇界沟村二组196号村民

王且涛 城南新区裕新村三组16号村民

王友文 城南新区日月路23232幢居民

二、分别为彭昌洪等4人颁发见义勇为证书,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彭昌洪 贵州省毕节市农场营镇卧牛村中杆组14号村民

陈洪余 建湖县近湖镇严桥村唐桥组57号村民

市局特警支队二大队一分队队员

周正华 东台市梁垛镇泰河村五组村民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4年8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