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姚士群等9名同志发放见义勇为奖金的决定
发布:admin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2日 点击数: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文件
盐义字〔2014〕6号
关于为姚士群等9名同志发放
见义勇为奖金的决定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抚恤暂行办法》的规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研究决定:
一、授予姚士群等5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分别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
姚士群 阜宁县金沙湖城管执法大队队员
薛友禄 阜宁县供电公司施庄供电所职工
陈瑞银 亭湖区便仓镇界沟村二组196号村民
王且涛 城南新区裕新村三组16号村民
王友文 城南新区日月路23号232幢居民
二、分别为彭昌洪等4人颁发见义勇为证书,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彭昌洪 贵州省毕节市农场营镇卧牛村中杆组14号村民
陈洪余 建湖县近湖镇严桥村唐桥组57号村民
胡 伟 市局特警支队二大队一分队队员
周正华 东台市梁垛镇泰河村五组村民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