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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殷习贵等9名同志发放奖金的决定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文件

盐义字〔201613


关于给殷习贵等9名同志发放奖金的决定

 

为深入推进平安盐城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制止违法犯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奖励举报、制止犯罪有功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研究决定为下列举报、制止罪犯有功人员发放奖金:

一、为殷习贵等3名同志各发放奖金3000

殷习贵  射阳县耦耕镇友爱村五组村民

狄如军  射阳县阜余镇宏丰村三组村民

张根华  建湖县近湖镇清华苑3101室居民

二、为孟庆环同志发放奖金2000

孟庆环  射阳县洋马镇药材村一组村民

三、为李浩等4名同志发放奖金1000

    城南新区戴庄路8-11607室居民

    阜宁县沟墩镇柳集村四组村民

    亭湖区幸福路47104室居民

侍国涛  盐都区宏图伟厦嘉园22303室居民

四、为徐权同志发放奖金500

    阜宁县三灶镇蒯东村二组村民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6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