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殷习贵等9名同志发放奖金的决定
发布:admin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5日 点击数: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文件
盐义字〔2016〕13号
关于给殷习贵等9名同志发放奖金的决定
为深入推进平安盐城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制止违法犯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奖励举报、制止犯罪有功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研究决定为下列举报、制止罪犯有功人员发放奖金:
一、为殷习贵等3名同志各发放奖金3000元
殷习贵 射阳县耦耕镇友爱村五组村民
狄如军 射阳县阜余镇宏丰村三组村民
张根华 建湖县近湖镇清华苑3幢101室居民
二、为孟庆环同志发放奖金2000元
孟庆环 射阳县洋马镇药材村一组村民
三、为李浩等4名同志发放奖金1000元
李 浩 城南新区戴庄路8-1号1幢607室居民
曾 梁 阜宁县沟墩镇柳集村四组村民
宋 磊 亭湖区幸福路4号7幢104室居民
侍国涛 盐都区宏图伟厦嘉园22幢303室居民
四、为徐权同志发放奖金500元
徐 权 阜宁县三灶镇蒯东村二组村民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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