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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薛国来同志的决定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文件

  

盐义字〔201612


关于表彰薛国来同志的决定

 

薛国来,男,19573月生,响水县南河镇薛荡村八组村民

201691514时许,南河镇南河街将军路杨柱广家发生火宅,整个二楼都烧起来了,浓烟滚滚,玻璃烧炸发出啪啪的响声,火势非常大。家住对面的薛国来看到火情后,不顾个人安危,第一时间冲上楼将杨柱广困在屋内的孙子和外孙女两个3岁的儿童救了出来。

为了表彰薛国来同志的见义勇为行为,根据《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抚恤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为薛国来颁发证书,并奖励人民币5000元。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6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