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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工作站站长职责

 

1、贯彻县(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和辖区所在地党委政府关于见义勇为的相关工作部署,抓好见义勇为工作站的全面工作。

2、负责工作站与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

3、组织开展本辖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的表彰工作,负责对上报材料审核把关工作。

4、实时向辖区所在地党委政府、上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汇报工作站的工作情况。

5、指导本级见义勇为人员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和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6、研究制定工作站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工作人员做好见义勇为工作站各项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